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来源:
邓文胜,男,汉族,侨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毕业,法学学士。目前,他已修完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班全部课程,正在职攻读硕士学位。1991年6月,邓文胜经湖南省人事厅择优分配在省司法厅政治部工作。1993年10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2月起先后在湖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省第三(又名海川)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任综合法律事务部主任、副主任。2000年1月正式从省司法厅机关分流,任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2001年被评为二级律师。现为湖南省律师协会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消费者委员会理事、省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学研究会理事、开福区政协委员、侨联委员,长沙市港澳台侨联谊会理事,他还被聘为省团校兼职教师、长沙职工大学兼职副教授、省政法委和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执法监督员。
敬业忠法,热心公益
从事人事工作的经历使邓律师养成了务实的工作作风,办案总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对所承办的大小案件,均能尽心投入。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置个人一切于度外,不畏艰辛,孜孜以求,追求公平与正义。在承办一涉台商的案件时,四次去一边远的县城进行调查,四过家门而不入,一切以工作为重;在调查和开庭时,不畏对方当事人的威胁,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悉心研究证据,仔细钻研法律,认真负责地大胆发表代理意见,对该案件的分析观点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的认同(该案被刊入《人民法院案例选》)。热心公益事业,敬业忠法,无私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受聘为湖南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和湖南省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主任,带领律师事务所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多次个人承担费用为他们合法权益的维护到处奔波;自2001年起义务承担湖南省消委法律事务部的工作并免费开通由全所律师负责的“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充分调动和发挥律师的聪明才智,无私回报社会。他的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高度肯定,在全国消协系统中予以推广。
注重学习,钻研法理
工作之余,邓律师仍坚持不懈地学习,钻研法学理论。参与编写了两本法学教材(《经济合同法案例选编》、《刑事诉讼法》,其中第一本为司法部统编教材)和一本实务著作《商品真假识别指南》。发表理论文章、办案手记共26篇,分别在《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工商之友》、《当代法制报》、《湖南科技报》、《今日女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曾作为特邀嘉宾在湖南经济广播电台《经济与法》栏目解答法律咨询,给省林业学校、长沙市职工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进行法制讲座,分别给《湖南日报》社和《湖南工人报》社全体采编人员就如何预防新闻侵权进行专题讲座,在湖南省各市州县(区)消委秘书长培训班暨第二届理论研讨会上专题讲座《消费维权中证据的掌握和运用》,给全省团干部培训班讲授《提高法律意识,促进团的工作》,给开福区政协部分委员讲授《企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均受到高度评价。被《知音》杂志社确定为“打工大律师”栏目的律师,已在8期《知音》杂志上整版为读者专门解答法律咨询。2002年7月,被聘为省团校兼职教师;2003年1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仅2人);2003年4月,被聘为《湖南法学》杂志编委成员;2003年5月,被聘为长沙职工大学兼职副教授。通过不断地深入理论研究,邓律师的业务素质、执业水平也不断提高。
善于积累,勤于实务
邓律师执业以来,共办理经济、民事、刑事、行政及非诉讼案件3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共担任了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含下属七个子报、网站)、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湖南中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永州市人民政府驻长办事处、长沙市农工民主党经济委员会、长沙县梅花乡政府、中石化中南石油局、新一佳湖南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十余家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的日本三菱车索赔案、湖南打假勇士喻晖状告杭州娃哈哈集团案、衡阳市617名“的士”司机不服衡阳市政府行政作为案、“梅花K”湖南总代理马小刚涉嫌销售假药、发布虚假广告等案件,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所办案件在《三湘都市报》、《湖南广播电视报》、《当代法制报》、《当代警察》、《湖南科技报》、《今日女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2000年11月16日,应邀为中央电视台的随行律师采访一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现场解答,灵活处理,受到高度评价(在中央电视台播出)。2000年2月11日,省有线电视台专题进行采访。2001年3月15日,《湖南日报》刊登对个人的专访《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访省消委法律顾问邓文胜律师》。2001年4月,被中消协网站确定为湖南唯一的“维权律师”。2002年2月4日被聘为湖南省首次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出席听证会。2002年6月,继续被聘任为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被选举为第三届消委委员(全省共11名个人委员)。
以诚待人,事业蒸蒸日上
虽事业有成,邓律师仍以诚待人,常换位思考,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正是这种作风,感染了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从省司法厅机关分流以后,邓文胜成立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被推选为主任,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从成立之初的3人,发展至32人,成立了四个业务部、六个专业委员会,业务量也每一年上一个新台阶,使全所正朝着每个律师专业化、律师所综合化的方向发展,2002年7月,律师所党支部被省直律师党支部评为“优秀党支部”,“海天”的品牌也在同行业中及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随着事业蒸蒸日上,各种荣誉也接踵而来。2002年7月,被省直律师党总支评为“优秀党员”;2003年1月,被评为“湖南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2003年1月,被长沙市委宣传部等九单位评为“长沙市十大优秀青年”;2004年2月,被长沙市开福区委、区政府、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者”;2004年3月,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十佳律师”,2004年5月荣膺湖南青年五四奖章。
面对鲜花和掌声,荣誉与成就,邓文胜没有丝毫自满和骄傲,“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是他对自己将来所作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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